关于印发永春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
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
各中学:
根据泉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泉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泉教综〔2013〕5号)文件精神,制定了《永春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永春县教育局
2013年2月26日
抄送:县委教育工委、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、县政协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、县教育督导室、县教师进修学校,县有关领导,存档(2)。
永春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
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,确保我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泉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泉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泉教综〔2013〕5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实施对象
永春县2013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(即报考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)考试的初中毕业生(含应、往届)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切实加强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,决定成立“2013年永春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”,负责领导、统筹、协调、组织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,具体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张金龙
副组长:李锦江 郑光灿蓝世扬 林永晖 洪振安
成 员:林福生 张金辉郭宝泉 黄明捷 王德贤
三、考试报名时间
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至18日,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、布置。
四、考试项目设置
根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《体育(体育与健康)课程标准》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,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定为三项,其中必考一项,选考两项。
(一)必考项目:男生1000米跑,女生800米跑。
(二)选考项目:考生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两项(不得重复)。
1.立定跳远 2.一分钟跳绳 3.掷实心球 4.一分钟仰卧起坐(女)
五、考试时间和办法
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拟定于4月份举行,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为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、公正,体育考试仍然采用电子仪器进行测试。各校必须按照县教育局安排的考试时间组织考生参加考试,每位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考试,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测试。
六、评分办法与标准
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,考试成绩转换成分数按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评分标准评定。其中女生掷实心球项目的成绩,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的要求,63分以下的距离更改为:
|
单项得分 |
63 |
60 |
50 |
40 |
30 |
20 |
10 |
|
距离(米) |
5.8 |
5.2 |
5.0 |
4.5 |
4.0 |
3.5 |
3.0 |
七、计分办法
升学体育考试每项满分为100分,三项计300分,再折算成A、B、C、D等级(A为255分及以上,B为210分-254分,C为180分-209分,D为179分及以下)。其中,男生1000米跑,女生800米跑这一必考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。即:如果男生1000米跑,女生800米跑的成绩低于或等于59分,其选考项目的成绩无论多高,最后的总分只能是59分以下,等级为D级。
八、有关免考缓考等的规定
(一)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。申请免考程序为: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,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,送县教育局审批,可以免考,直接按照C等级参加招生录取。未经县教育局批准的,成绩以0分计算。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,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(二)考生因临时伤、病(含女生例假),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,持学校批准证明,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,可准予缓考。缓考后的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。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后补考,缓考者的补考时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。
(三)在体育考试过程中,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,经考场主考批准,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。如确实不能补考,经主考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,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后补考处理,其已考项目成绩有效,缓考项目以缓考后补考成绩为准。
(四)凡无故缺考,均以0分计算,不得补考。
九、收费办法:按省教育厅规定标准执行(每生13元)。
十、考务工作
(一)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,涉及面广,各校要加强体育考试宣传教育,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和考试规则,切实做好考试项目训练工作。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,加强安全防范措施,加强后勤保障,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、顺利地进行。
(二)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,县教育局将对被抽调的考务人员,统一进行考前业务培训,未经培训的考务人员,一律不得上岗。
(三)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严密组织考试,端正考风,严肃纪律,不允许有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或降低考试标准。对考试中出现权钱交易、弄虚作假等现象,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。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,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。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(23898249、23882790),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
(四)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,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,教育学生在报名时,既不隐瞒病情,也不虚报疾病;在体育考试期间,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,注意交通安全。
(五)为防止体育考试期间出现安全事故,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各考点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《安全工作应急预案》,同时要加强考点医疗安全保护措施,消除一切安全隐患,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附件:1、泉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测试规则
2、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
3、考生守则